返回主站|会员中心|保存桌面

阳光电源逆变器服务商    

阳光组串逆变器、阳光户用逆变器,阳光并网逆变器、阳光集中式逆变器

新闻分类
  • 暂无分类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姚经理
  • 电话:18520143666
站内搜索
 
首页 > 新闻中心 > 广东深圳龙岗区启动2026年新能源产业政策扶持申报工作!
新闻中心
广东深圳龙岗区启动2026年新能源产业政策扶持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次数:11        返回列表

广东深圳龙岗区已正式启动2026年新能源产业政策扶持申报工作,旨在通过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以下是详细介绍:

一、政策依据

  • 《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方案》(深府〔2018〕84号)

  •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2〕4号)

  • 《龙岗区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深龙府规〔2023〕3号)

  • 《龙岗区发展和改革专项资金关于支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试行)》(2025年12月22日发布)

二、重点支持领域

  1. 储能领域:包括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钠盐电池、固态/半固态电池、液流电池等电化学储能技术领域,以及电池材料、储能元器件、储能应用等领域。

  2. 氢能领域:涵盖碱性/固体氧化物电解槽、高质子传导性长寿命膜材料、高效低铂催化剂等关键材料领域,以及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碱性水电解制氢、海水原位电解水制氢、光解水制氢等制氢技术领域。

  3. 光伏领域:包括柔性有机薄膜、自发电玻璃、钙钛矿、碲化镉等薄膜太阳能电池材料领域,以及大功率高效率智能逆变器、优化器、双玻半片等光伏组件领域。

  4. 核能领域:涉及第四代核反应堆、可控核聚变、熔盐堆技术、空间核反应堆电源等前沿核技术领域,以及核级泵阀、核级线缆、电源系统、智能运维平台等关键技术环节领域。

  5. 新兴能源领域:包括天然气水合物、地热能、海洋能等新兴技术领域。

  6. 节能减排领域:涵盖动力电池回收等资源循环利用领域,以及企业碳管理、碳核算与减排服务、产品碳足迹、项目碳认证咨询等碳管理服务领域。

三、支持范围与标准

  1. 标准研制支持: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行业协会等主体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标准研制。对于主导或重点参与(排名前三)新标准制定的企业或机构,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别给予最高100万、50万、30万资助。

  2. 首台套推广应用支持:对认定的国家、省级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项目,按照项目投资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企业或机构首次采购新认定的首台套装备产品,按照首批采购金额给予采购方20%的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 新技术新领域中试及产业化支持:重点支持领域企业开展薄膜太阳能电池、固态电池、新型锂离子电池制造设备、钠离子电池、航天电池、制氢设备核心零部件等生产制造中试及产业化项目。项目竣工投产后最高按照核定项目总投资10%给予扶持。其中建设中试基地或中试生产线,项目规模需大于1000万元,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200万元支持;实施产业化项目,项目规模需大于3000万元,给予不超过300万元支持。单个企业支持项目不超过1个。

  4. 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对实现增长的重点支持领域新能源企业,产值规模(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经核准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鼓励。对于已享受过上一档资金支持的,晋级部分按差额补齐。

  5. 应用示范场景搭建支持:鼓励新能源企业在重点支持领域搭建应用示范场景,如工商业园区储能示范场景、新能源汽车移动储能应用场景示范、虚拟电厂商业模式示范场景等。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实际投资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四、申报条件

  • 申报单位须为深圳市龙岗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新能源企业,且申报项目符合本指南所列重点支持领域。

  • 申报单位应当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龙岗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各项法定许可手续完善、财务核算健全,且申报支持事项须为2025年1月1日以后新增项目。

  • 项目单位具备实施申报项目所需的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主要保障条件,且申报单位经营管理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

  • 申报单位提交的生产经营数据真实有效。

  • 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区级专项资金,同一事项确因政策允许需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明确。

收缩
  • QQ咨询

  • 电话咨询

  • 18520143666
  • 添加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