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强调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需协同运用“无形的手”(市场机制)与“有形的手”(政府调控),通过价格体系完善、政策引导和技术创新,实现能源转型与系统安全高效运行。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市场机制(“无形的手”)的核心作用
价格体系设计:
新型电力系统下,电力市场的价格体系需反映不同能源类型、时段和地区的差异。例如,清洁能源发电与化石能源发电的碳排放不同,价格应有所区分,以激励清洁能源的使用。
价格体系需结合调峰影响,考虑不同时点的发电价格,以及容量电价的合理性。完备的价格体系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
激励机制:
市场机制需通过价格信号、供求关系和竞争机制,激发节能、减排和创新的积极性。例如,通过电价差异鼓励用户在新能源发电充沛时充电,在电网缺电时放电。
完善的激励机制有助于引导市场主体自主参与系统调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市场主体参与:
发电侧,分布式新能源的发展使得更多主体参与发电,如农村居民在房顶上加装光伏板。
用电侧,参与主体更多,电力系统需保持实时平衡。即使价格体系完备,一定的调配也是必要的,但市场机制能提高参与主体的理性决策能力。
二、政府调控(“有形的手”)的必要补充
调控必要性:
电力市场参与主体众多,人们难以时时刻刻对价格做出反应。因此,政府调控在特殊情况下是必要的,如建设新能源发电厂及配套储能设施时,完全依靠市场调节可能不够,需要一定的规划。
政府调控能纠正市场失灵,如公共物品供给不足、环境污染等问题。
政策引导与支持:
政府通过政策、法规等手段引导新能源发展,如提供补贴、税收优惠等。
政府还负责规划电网基础设施、绿电园区、新型储能等,提升绿电直供、就近消纳比例,强化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试点与推广:
政府可选择合适的地区开展试点,试点成功后再大规模推广。这有助于降低风险,提高政策效果。
例如,吴忠市通过构建“多层分区、多级支撑”的市域电网骨干网架,提升绿电整体接入和消纳能力,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三、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的协同作用
源网荷储协同配合:
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中,源网荷储需协同配合。市场机制能激发各环节的积极性,而政府调控能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例如,通过市场机制引导新能源汽车在新能源发电充沛时充电,在电网缺电时放电;政府则负责规划充电基础设施、制定相关政策等。
碳市场创新:
有专家提出将碳排放权发放给用户,尤其是居民。排放权按人头分配,用电较少的用户可通过出售排放权获得收益。这既能激发发电企业和用户的减排动力,又能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碳排放的有效控制。
政府在此过程中需制定相关规则、监管市场运行等。
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
市场机制能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动新型电力系统相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政府则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等手段促进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例如,支持特变电工等企业在构网型、配电网与微电网、柔性直流等技术领域的装备研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