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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改委印发《云南省促进绿色电力消纳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1        浏览次数:7        返回列表

云南省发改委印发的《云南省促进绿色电力消纳的若干措施》旨在促进绿色电力消纳,推动能源与产业协同发展,进一步将云南的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以下是该通知的核心内容与具体措施:

一、出台背景

  • 电力装机情况:截至2025年底,云南省电力总装机突破1.7亿千瓦,新能源装机占比超过40%,绿色电力装机占比超过90%,居全国前列。

  • 电力供需形势变化: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增长,电力消纳方式亟需多元化,绿色价值有待综合提升。

二、核心目标

  • 巩固“绿电+先进制造业”发展优势:通过政策引导,推动绿色电力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形成新的增长点。

  • 加快形成多元消纳格局:构建“源网荷储”协调互动的运行新体系,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和稳定性。

  • 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推动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具体措施

  1. 推动增量产业产能落地

    • 做强做大资源型产业:推动电解铝、硅光伏、磷基新材料等资源型产业提质升级,提高产能利用率。

    • 推进源荷一体化发展:支持产业与新能源一体化发展,鼓励新能源富集地区与有新增用电负荷的地区建立利益共享机制。

    • 推动绿电价值实现:为重点行业与外向型企业提供“绿电直连—绿证核发—碳足迹认证—国际互认”四位一体服务,提升绿电附加值。

    • 促进工业用电稳定增长:对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的企业给予电费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40万元。

  2. 培育绿色电力消纳新空间

    • 支持“绿电+智算”融合发展:统筹布局智算产业,支持在电力富集和气候条件适宜地区规划建设智算中心。

    • 推动绿色氢(氨醇)产业示范发展:支持新能源和制氢(氨醇)融合发展,对年产绿氢100吨以上的一体化项目给予连续三年、每公斤最高13元的补贴奖励。

    • 持续推进新型储能建设:在关键节点和新能源富集地区布局新型共享储能,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 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区固定车位100%配建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提升充电设施覆盖率。

  3. 拓宽绿色电力外送路径

    • 提升区域内送出能力:统筹谋划“十五五”西电东送,提升清洁能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

    • 拓展国网送出渠道:加强与国家电网公司、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的对接协调,扩大跨电网经营区送电规模。

    • 稳妥扩大跨境送电规模:用足用好现有跨境线路通道能力,推动跨境送电规模稳步增长。

四、实施保障

  • 建立协调机制:由省级工业信息和能源部门牵头建立促进电力消纳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 构建监测预警体系:依托省级能源大数据平台开展用电需求监测预警,提升运行调度和负荷管理精细化水平。

  • 增强政策透明度:及时发布电力供需、市场交易等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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