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2027年起将“户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再纳入机制电价竞价范围。以下是详细介绍:
一、政策背景
政策发布:2025年12月23日,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2026年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5〕904号),明确自2027年起,“户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再纳入机制电价竞价范围。
政策动因:
消纳压力:截至2025年6月底,山东省累计并网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9118.4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电站占比高达65%,户用光伏累计并网容量已达2878.2万千瓦。大量分布式光伏电量直接接入公共电网,导致午间光伏大发时段经常出现电力供过于求的局面,2025年山东出现负电价小时数已突破1300小时。
市场化改革:国家发改委提出“新能源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市场”的改革方向,要求商业类新能源项目逐步脱离政策性电价保护,通过市场化交易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山东作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率先落实这一改革方向,推动电价形成机制从政策引导向市场主导转型。
二、政策内容
不再纳入范围:自2027年起,“户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再纳入机制电价竞价范围。
项目界定:根据《山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户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的核心特征是投资主体为非自然人,利用居民住宅或庭院建设,接入电压等级不超过10千伏(20千伏),总装机容量上限为6兆瓦。
市场影响:户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退出机制电价竞价后,将全量进入电力现货市场,这一市场环境的变化将重构项目的收益逻辑。
三、政策影响
对投资主体的影响:
收益变化:对于此前依赖上网模式的户用非自然人项目而言,全量接受现货价格意味着收益稳定性大幅下降,午间低价电量将直接拉低收益水平。这种价格分化趋势将倒逼项目投资方主动提高自发自用比例,通过优先满足自身及周边用户用电需求,最大限度消化午间低价时段的光伏出力,减少现货市场低价的冲击。
转型机遇:部分企业已开始探索“光伏+储能”的组合模式,通过储能设备储存午间多余电量,在晚间用电高峰释放,进一步提升自用比例和收益水平。
对电网的影响:
缓解压力: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就近消纳”可大幅缓解电网压力,减少电网因接纳大量波动电量而额外投入的成本。
优化配置:从电网运行角度看,这一转型将推动光伏企业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通过优化项目选址、提升运维水平、拓展用电场景等方式提升核心竞争力。
对行业的影响:
回归本源:山东此次推动户用非自然人项目转向自发自用,正是要激活分布式光伏的本质价值,即靠近用户侧建设,减少电力传输损耗,降低对大电网的依赖。
高质量发展:这一转型将对山东光伏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产生多重积极影响,包括减轻电网压力、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行业深度转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