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增量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电价竞价资质审核结果调整情况明细清单已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公示期为2025年12月5日至12月8日。以下是详细介绍:
一、发布背景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要求,对部分增量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电价竞价资质审核结果进行了调整,并进行了公示。
二、公示内容
公示内容主要涉及部分增量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电价竞价资质审核结果的调整情况。具体清单可能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型、调整前后的审核结果等信息。
三、公示渠道
公示信息通过新能源云平台发布,相关市场主体和公众可以通过该平台查询具体的公示内容。
四、后续流程
公示期反馈: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反馈意见。
审核结果确定:公示期结束后,相关部门将根据反馈意见对审核结果进行最终确定,并公布最终的竞价资质审核结果。
五、相关政策背景
竞价主体: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含)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集中式风电、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以及分散式风电项目。其中,跨省跨区直流工程配套新能源项目不参与竞价,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为2025年6月1日至公告印发之日(含)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分布式光伏。
竞价上下限:2025年、2026年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上下限分别按0.4012元/千瓦时、0.2元/千瓦时确定。
电量比例:单个新能源项目申报电量规模不高于其发电能力的80%。
执行期限: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和电价自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公布竞价结果次月起执行,其中未投产项目自项目申报的投产时间次月起执行,执行期限1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