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华北能源监管局通过以下三大举措有效解决分布式光伏并网诉求,切实保障群众用能权益:
一、核实诉求事项,强化违规问题治理
针对分布式光伏并网环节的突出矛盾,华北能源监管局重点核查“红区”划分不明确、排队原则不透明等问题。例如,冀北地区因“煤改电”导致用电负荷激增,部分区域电网承载力不足,引发群众对并网受限的投诉。监管局通过深入调查,对电网企业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并督促其向诉求人详细解释容量受限原因。同时,针对并网验收标准不统一问题,如江苏连云港供电企业违规将超容项目并网,监管局责令其规范验收流程,对相关责任人追责,确保并网政策严格执行。
二、规范处理流程,提升诉求解决效率
华北能源监管局细化分布式光伏并网投诉、申诉、举报工单办理流程,明确答复文本规范,确保流程清晰、高效。例如,针对河北、安徽等地群众反映的并网政策宣讲不到位问题,监管局指导电网企业印发《分布式光伏并网服务管理通知》,对台区容量咨询答复提级管控,并通过“六进、六好”走访服务主动讲解政策,提升用户满意度。此外,监管局加强与电网企业的对接,要求其按期公布区域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动态调整“红区”范围,保障并网公平性。
三、完善管理制度,推动并网规范化建设
监管局督促电网企业完善电源项目储备库管理制度,确保待并网项目公平有序接入。例如,针对内蒙古呼和浩特因容量受限未受理电采暖报装的问题,监管局推动电网企业加快配电网升级改造,提升供电能力。同时,针对分布式光伏项目分类管理需求,监管局依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指导电网企业明确“可观、可测、可调、可控”技术要求,提升调度运行机制智能化水平。对于存量项目,要求电网企业与投资主体协同改造,实现信息化、数字化管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