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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怀远县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清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7        浏览次数:2        返回列表

文号来源:怀远县发改委,发布时间:2026‑09‑08;落实上级蚌埠市 7 月发布的全市分布式光伏清理文件,开展存量已并网异常光伏项目常态化清理。

一、文件出台背景

落实蚌埠市分布式光伏清理工作部署,针对已经并网投运的存量分布式光伏,整治超备案容量装机、长期闲置停运两类存量问题;建立按月常态化核查清理机制,释放配网接入容量,规范县域户用、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运行秩序。

注意:怀远县分两类清理工作: 1)已并网存量清理(本 9‑08 通知,针对已经并网的项目:超容、长期停运); 2)另外还有在途未并网项目清理(前期公告,针对备案拿接入意见后长期不开工、逾期未并网),两套清理并行执行。

二、本次清理对象(存量已并网项目两大类)

①超容发电项目(全县本次清单 15 户)

现场实际设备装机 / 发电负荷大于备案登记容量;私自扩容,没有重新履行备案与接入审批手续。

处理逻辑:先通知整改;拒不完成整改→供电销户;发改撤销项目备案。

②长期停运项目(全县本次清单 70 户)

判定标准:连续 6 个月没有发电;或者现场光伏设施已经拆除,但备案、并网手续没有注销

核实确认已经没有恢复发电条件的,供电销户,发改撤销备案。

三、清理工作流程(常态化机制)

  1. 每月初核查:怀远县供电公司现场核查,形成清理项目清单报送县发改委;实行按月滚动排查,不是一次性专项,后续长期执行。

  2. 告知 + 公示:先书面通知项目业主;同时供电官网 + 本地媒体、县发改委同步公示(公示期≥7 个工作日)。

  3. 处置实施

    • 超容:限期整改;拒不整改→供电销户;发改撤销备案;

    • 长期停运:核实无复产条件→供电销户;发改撤销备案;

  4. 销户同步撤销项目备案;释放配网接入容量。

四、补充:蚌埠市上级文件对【在途未并网项目】管控口径(怀远同步执行)

针对已经备案、拿到电网接入意见,但还没有完成并网的在建项目

  1. 低压(380V)分布式光伏:

    • 取得接入意见后 3 个月逆变器还没安装 / 组件安装不足备案 10%;或者 6 个月仍未完成并网验收 →接入意见失效。

  2. 高压(10kV)分布式光伏:

    • 取得接入意见后 6 个月逆变器未安装 / 组件不足备案 10%;或者 1 年没有完成并网验收 →接入意见失效。

  3. 延期原则:已经办理过一次延期之后,不再二次延期;超期直接终止接入流程。

五、政策要点解读

  1. 从 “清理逾期在建” 延伸到存量并网后监管前期怀远重点清理备案后长期不开工的在途项目;9 月 8 号这份通知转向存量已并网项目;重点打击私下超容加装组件、项目装完长期闲置占住并网指标。

  2. 建立按月常态化核查,不是一次性运动式清理;后续所有存量户用、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持续纳入动态巡检。

  3. 对 EPC、业主提示:

    • 实际装机容量必须严格等于备案容量,禁止私下扩容;

    • 如果项目后期计划长期停用或者直接拆除光伏,主动及时去供电办理销户、注销备案,不要放任挂账;

    • 在途项目严格把控工期,留意接入意见有效期,过期自动作废,占用的配网容量直接释放。

免责:根据怀远县政府官网公开通知整理,仅供业务学习参考,不作为项目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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