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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鼓励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
发布时间:2026-06-16        浏览次数:3        返回列表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五部门于2026年6月15日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26〕698号),明确提出"鼓励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


政策核心内容

项目具体要求
实施周期2026年起,3年(至2028年底)
涉及行业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煤电共9大行业
煤电目标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力争提高15个百分点,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

煤电领域的具体部署

1. 节能降碳改造(硬指标)

  • 对象:30万千瓦以上现役煤电机组

  • 改造后供电煤耗:降低 5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

  • 调节能力:快调、深调、宽负荷改造 应改尽改

2. ⭐ 鼓励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

这是本次通知的核心亮点,明确了三条低碳化路径:

融合方式碳减排目标
耦合新能源(光伏/风电+煤电联营)度电碳排放降低10%—20%
掺烧生物质度电碳排放降低10%—20%
加装储能储热设施度电碳排放降低10%—20%,力争降低20%以上

3. 热电联产改造

  • 冬季集中供暖地区机组实施热电解耦改造

  • 改造后调峰深度力争达到40%以下


配套激励与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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